11批次樣品檢出農獸藥殘留問題
不合格樣品中,有11批次樣品檢出農獸藥殘留問題。其中,8批次樣品檢出農藥殘留問題,分別為:重慶好客萬家商貿有限公司泰和路分公司銷售的豇豆、重慶商社新世紀百貨連鎖經營有限公司海棠曉月店銷售的云南瓢白檢出氟蟲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巫山縣巫建全新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辣椒、萬州區小拱橋百順食品經營部銷售的辣椒檢出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南岸區十分利正輝食品店銷售的豇豆檢出滅蠅胺、克百威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萬州區牌樓街道萬福生活超市銷售的辣椒(二青條)檢出啶蟲脒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重慶市萬州區家益百貨有限公司石梁大道店銷售的香蕉檢出吡蟲啉和腈苯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重慶誼品弘渝科技有限公司南岸區智越路分公司銷售的本地茄子檢出甲胺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19)中規定,氟蟲腈在葉菜類
蔬菜、豆類蔬菜中的最大殘留限量值為0.02mg/kg,噻蟲胺在茄果類蔬菜(番茄除外)中的最大殘留限量值為0.05mg/kg;滅蠅胺在豇豆中的最大殘留限量值為0.5mg/kg;克百威在豆類蔬菜中的最大殘留限量值為0.02mg/kg;啶蟲脒在茄果類蔬菜(番茄、茄子除外)中的最大殘留限量值為0.2mg/kg;香蕉中吡蟲啉、腈苯唑的最大殘留限量值均為0.05mg/kg;茄子中甲胺磷的最大殘留限量值為0.05mg/kg。
還有3批次樣品檢出獸藥殘留問題,分別為:彭水縣佳惠商貿有限責任公司兩江廣場店銷售的毛肚檢出呋喃西林代謝物不符合農業農村部公告第250號要求;重慶市長壽區雨洋水產食品有限責任公司銷售的鱸魚檢出恩諾沙星、磺胺類(總量)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合川區大廟餐飲店銷售的、來自重慶德佳肉類科技發展有限公司的鮮豬肝檢出五氯酚酸鈉(以五氯酚計)不符合農業農村部公告第250號要求。
7批次樣品檢出食品添加劑問題
不合格樣品中,有7批次樣品檢出食品添加劑問題。其中,有2批次
油條檢出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分別為:重慶市涪陵區人民東路22號1-6附1號徐開淑(徐幺妹老饅頭人民東路店)銷售的油條、榮昌區遠覺鎮葛味面館銷售的油條。
食品中的鋁主要來源于添加的改良劑和膨松劑(明礬),其主要成分是硫酸鋁鉀、硫酸鋁銨。依據GB 2760-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中規定,油炸面制品中硫酸鋁鉀、硫酸鋁銨按生產需要適量使用,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應≤100mg/kg。
還有2批次樣品檢出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分別為:渝北區小明副食店銷售的干豇豆、大足區七點惠生活超市銷售的干百合(蔬菜制品)。
二氧化硫、焦亞硫酸鉀、亞硫酸鈉、硫磺是食品加工中的漂白劑和防腐劑,使用后會產生二氧化硫殘留。二氧化硫進入人體后最終轉化為硫酸鹽并隨尿液排出體外,少量攝入不會對身體帶來健康危害,但若過量食用可能引起如惡心、嘔吐等胃腸道反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二氧化硫等在干制蔬菜(脫水馬鈴薯除外)中的最大使用量為0.2g/kg(最大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殘留量計)。
此外,還有3批次樣品檢出不合格,分別為:富正市場生鮮超市(經營者為重慶市云陽縣雙江街道富正市場三樓3號張緒祥)在美團網(手機APP)銷售的鹵豬頭肉檢出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重慶市涪陵區濱江大道二段32號(體育健身中心)1-7余捷(鼎鍋羊肉)銷售的涪舟醇
白酒檢出甜蜜素(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巫溪縣彭家濤酒廠生產的白酒檢出甜蜜素(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2批次樣品檢出重金屬超標問題
不合格樣品中,有2批次樣品檢出重金屬超標問題,分別為:彭水縣國忠蔬菜批發部銷售的韭菜檢出鎘(以Cd計)、腐霉利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重慶市沙坪壩區小龍坎正街137號小龍坎農貿市場內30、31號羅林先銷售的韭菜檢出鎘(以Cd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鎘是一種蓄積性的重金屬元素,可通過食物鏈進入人體。長期食用鎘超標的食品,可能會對人體腎臟和肝臟造成損害,還會影響免疫系統,甚至可能對兒童高級神經活動有損害。《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規定,鎘(以Cd計)在新鮮蔬菜(葉菜蔬菜、豆類蔬菜、塊根和塊莖蔬菜、莖類蔬菜、黃花菜除外)中的最大限量值為0.05mg/kg。
6批次樣品檢出質量指標問題
不合格樣品中,有6批次樣品檢出質量指標問題。其中,3批次樣品檢出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分別為:開州區壹天生活超市銷售的、標稱開州迎仙香巴老炒貨廠生產的炒
瓜子;奉節縣初平超市銷售的、標稱重慶市奉節縣萬師傅炒貨加工廠生產的萬師傅精品香瓜子;奉節縣人杰副食經營部鶴峰店銷售的、標稱重慶市奉節縣萬師傅炒貨加工廠生產的萬師傅精品香瓜子。
過氧化值主要反映食品中油脂是否氧化變質。隨著油脂氧化,過氧化值會逐步升高。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堅果與籽類食品》(GB 19300—2014)規定,熟制葵花籽中過氧化值的最大限量為0.80g/100g。
還有,2批次樣品檢出氨基酸態氮(以氮計)不符合國家標準規定,分別為:云陽縣鳳鳴鎮二墩副食店銷售的、標稱重慶廚韻調味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麻辣
醬油;云陽縣石燕副食店銷售的、標稱重慶廚韻調味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麻辣醬油。
氨基酸態氮是醬油的特征性品質指標之一。氨基酸態氮含量越高,醬油的質量越好,鮮味越濃。氨基酸態氮不合格,主要影響的是醬油產品的風味。《GB 2717-2018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醬油》中規定,醬油中氨基酸態氮含量不應低于0.4g/100mL。
此外,還有1批次不合格樣品為:重慶市聯云食品加工廠生產的面包檢出酸價(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除上述產品外,還有3批次不合格樣品為:渝中區記憶老灶火鍋店使用的消毒筷、兩江新區潮牛餐廳使用的消毒碗均檢出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江北區西勝食品經營部銷售的、標稱重慶市巴南區維陽食品廠生產的肉動粒辣子雞(燒烤味)檢出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所在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已按《中華人民共和國
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依法啟動查處工作,同時已采取風險控制措施,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產品,分析原因并進行整改。